TG016新員工轉正的流程
文章來源:廊坊市新華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更新時間:2025-02-18 09:53:31
Q/XHLW
廊坊市新華勞務派遣有限公司企業標準
Q/XHLW 3002 TG016-2024
新員工轉正的流程
2024年3月15日發布 2024年4月15日實施
廊坊市新華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發布
目 次
1.范圍....................................................................... 3
2.規范性引用文件................................................... 3
3.術語和定義........................................................... 3
4.職責分工............................................................... 3
5.流程步驟............................................................... 4
6.監督與反饋........................................................... 5
7.附則....................................................................... 6
前言
本標準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請注意本標準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標準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苑雪然
1.范圍
適用于企業所有處于試用期的新員工。
2.規范性引用文件
DB13/T 3008.2-2024 人力資源服務規范
3.術語和定義
員工轉正是指新員工在經過一定期限的試用期后,企業根據其在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工作能力、職業素養等方面的綜合評估,認為該員工符合崗位要求,從而將其身份從試用期員工轉變為正式員工的過程。
4.職責分工
4.1用人部門
負責新員工試用期內的日常工作安排、指導與監督,定期(至少每周一次)與新員工進行工作溝通,及時了解其工作進展、遇到的問題及困難,并給予必要的幫助與支持。
根據崗位要求與工作目標,制定新員工試用期內的績效考核指標與評價標準,并在試用期開始后的 [X] 個工作日內告知新員工。
在試用期屆滿前 [2] 周,對新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全面評估,依據績效考核指標與評價標準填寫《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表》,詳細記錄新員工在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團隊協作、職業素養等方面的表現,并給出是否建議轉正的明確意見。
組織新員工試用期內的工作成果展示(如有必要),如項目匯報、工作案例分析等,以便更直觀地評估其工作能力與成果。
4.2人力資源部門
協助用人部門制定新員工試用期的績效考核指標與評價標準,確保其符合企業整體的人力資源管理政策與崗位要求的合理性。
在新員工入職時,向其介紹轉正流程、相關政策及時間節點,發放《新員工轉正指南》,使其清楚了解轉正的條件與程序。
定期(至少每兩周一次)與用人部門和新員工進行溝通,了解新員工的工作適應情況與部門對其的評價,協調解決可能出現的問題或糾紛。
收集用人部門提交的《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表》及相關評估材料,對其進行審核與匯總分析,結合企業的人力資源戰略與崗位需求,綜合評估新員工是否具備轉正資格。
對于擬轉正的新員工,辦理轉正手續,包括但不限于更新員工信息系統、調整薪酬福利、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如試用期簽訂的是試用合同)、發放轉正通知等;對于不予轉正的新員工,按照企業規定的辭退流程,與用人部門協商確定辭退方案,辦理離職手續,并做好溝通與安撫工作。
4.3相關部門(如財務、行政等,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財務部門負責核算新員工轉正后的薪酬福利調整,確保工資、獎金、社保、公積金等相關費用的準確計算與發放。
行政部門負責更新新員工轉正后的相關行政信息,如門禁權限、辦公設備配置調整等。
5.流程步驟
5.1試用期開始
新員工入職后,人力資源部門與用人部門共同確定其試用期時長,一般為 [3] 個月至 [6] 個月,依據崗位性質、工作復雜程度及行業慣例而定,并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注明。
用人部門在試用期開始后的 [5] 個工作日內,為新員工制定詳細的試用期工作計劃,明確工作任務、目標、時間節點及考核標準,并與新員工進行溝通確認,確保其清楚知曉試用期內的工作要求與期望。
人力資源部門向新員工發放《新員工轉正指南》,內容包括轉正流程概述、績效考核指標與評價標準說明、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單(如工作總結、自我鑒定等)、時間安排及注意事項等信息,同時解答新員工關于轉正的疑問與困惑。
5.2試用期間跟進
用人部門按照試用期工作計劃,安排新員工的日常工作任務,并定期(至少每周一次)對其工作進展進行檢查與指導。在工作過程中,注重觀察新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團隊協作精神、學習能力及職業素養等方面的表現,及時發現問題并給予反饋與糾正。
新員工在試用期內,應按照用人部門的要求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積極參加企業組織的培訓與學習活動,主動與同事及上級領導進行溝通交流,不斷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與綜合素質。同時,新員工應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對自己的工作進行總結與反思,記錄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問題與解決方案,并在與用人部門的溝通中及時匯報自己的工作情況與成長體會。
人力資源部門定期(至少每兩周一次)與用人部門和新員工進行溝通,了解新員工的工作適應情況、部門對其的評價以及新員工自身的需求與困惑。對于用人部門反饋的問題或新員工提出的訴求,人力資源部門應及時協調解決,確保試用期工作的順利進行。例如,如果新員工在工作中遇到技術難題,人力資源部門可協調內部專家或安排外部培訓資源給予幫助;如果用人部門對新員工的工作表現存在疑慮,人力資源部門可參與溝通與評估,提供專業的人力資源建議。
5.3轉正評估申請
試用期屆滿前 [3] 周,用人部門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對照試用期績效考核指標與評價標準,填寫《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表》。考核表應詳細記錄新員工在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團隊協作、職業素養等方面的表現,并給出量化的評分(如 1 - 5 分或 1 - 10 分)及是否建議轉正的明確意見。
用人部門在填寫完考核表后,將其連同新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作成果材料(如項目報告、工作文檔、客戶反饋等)一并提交給人力資源部門。同時,用人部門可組織新員工進行試用期工作成果展示(如有必要),如召開項目匯報會或工作案例分析會,邀請相關部門人員參加,以便更直觀地展示新員工的工作能力與成果,并聽取各方意見與建議。
5.4轉正評估審核
人力資源部門收到用人部門提交的《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表》及相關材料后,在 [5] 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與匯總分析。審核內容包括考核表的填寫是否完整、準確,評價標準是否客觀、合理,工作成果材料是否真實、有效等。
人力資源部門結合企業的人力資源戰略與崗位需求,對新員工的整體表現進行綜合評估。除了參考用人部門的考核意見與工作成果材料外,還可考慮新員工在企業內的培訓表現、考勤情況、文化適應性等因素。例如,如果新員工在試用期內積極參加企業組織的各類培訓課程且成績優秀,或者在企業文化活動中表現突出,可在綜合評估中給予適當加分;反之,如果新員工存在多次遲到早退或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行為,則可能影響其轉正評估結果。
根據綜合評估結果,人力資源部門確定新員工是否具備轉正資格,并形成書面的《新員工轉正評估報告》。報告應詳細闡述評估過程、依據及結果,對于擬轉正的新員工,提出轉正后的薪酬福利調整建議、崗位安排(如有變動)及職業發展規劃建議;對于不予轉正的新員工,說明不予轉正的原因及后續處理建議。
5.5轉正決策與通知
人力資源部門將《新員工轉正評估報告》提交給企業管理層進行審批。管理層根據企業的整體戰略、業務發展需求及人力資源規劃,對轉正評估報告進行審議,并在 [5] 個工作日內做出最終的轉正決策。
對于經管理層審批通過的擬轉正新員工,人力資源部門在收到審批意見后的 [5] 個工作日內,向其發放正式的《轉正通知》。通知內容包括轉正日期、轉正后的崗位、薪酬福利調整情況、后續工作安排及其他相關事項。同時,人力資源部門將轉正信息錄入企業員工信息系統,更新員工檔案,并通知相關部門(如財務、行政等)辦理轉正后的相關手續,如調整薪酬福利、更新行政權限等。
對于不予轉正的新員工,人力資源部門在收到審批意見后的 [5] 個工作日內,與用人部門共同商討辭退方案,并與新員工進行溝通。溝通時應秉持尊重與客觀的態度,向新員工說明不予轉正的原因及依據,聽取其意見與訴求,并按照企業規定的辭退流程辦理離職手續,包括結算工資、收回企業資產、辦理社保公積金停繳等手續。同時,人力資源部門可根據新員工的表現與需求,提供一定的職業發展建議或推薦其他就業機會,以維護企業的良好形象與社會聲譽。
6.監督與反饋
企業內部審計部門或監督小組定期對新員工轉正流程進行檢查與監督,確保各部門嚴格按照流程要求執行,轉正評估過程公平、公正、公開,無違規操作或人為干擾因素。檢查內容包括試用期績效考核指標與評價標準的制定與執行情況、轉正評估表的填寫與審核情況、管理層審批流程的合規性以及轉正手續的辦理情況等。對于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要求相關部門進行整改,并對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人力資源部門建立新員工轉正反饋機制,定期收集用人部門、新員工及其他相關部門對轉正流程的意見與建議。通過問卷調查、面談、座談會等方式,了解各方對轉正流程的滿意度、存在的問題及改進建議,并根據反饋信息及時對轉正流程進行優化與完善。例如,如果用人部門普遍反映轉正評估表的某些指標難以準確衡量新員工的工作表現,人力資源部門可對評估表進行修訂與調整;如果新員工提出轉正流程過于繁瑣,人力資源部門可對流程進行簡化與優化,提高工作效率與員工體驗。
7.附則
本標準由企業人力資源部門負責解釋與修訂。
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實施。
[企業名稱]廊坊市新華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發布日期]2024年3月
本文來源:http://www.3ups.cn/yuangongzhuanzheng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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