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023請假流程規范
文章來源:廊坊市新華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更新時間:2025-02-18 10:06:17
Q/XHLW
廊坊市新華勞務派遣有限公司企業標準
Q/XHLW 3003 TG023-2024
請假流程規范
2024年3月15日發布 2024年4月15日實施
廊坊市新華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發布
目 次
1.范圍....................................................................... 3
2.規范性引用文件................................................... 3
3.術語和定義........................................................... 3
4.職責分工............................................................... 3
5.流程步驟............................................................... 4
6.監督與反饋........................................................... 6
7.附則....................................................................... 6
前言
本標準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請注意本標準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標準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苑雪然
1.范圍
適用于企業全體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外包員工等所有在企業工作并接受企業管理的人員。
2.規范性引用文件
DB13/T 3008.2-2024 人力資源服務規范
3.術語和定義
請假是指員工因個人原因(如生病、處理私人事務、休假等)或法定事由(如婚假、產假、陪產假、喪假等),在正常工作時間內不能到崗工作,按照企業規定的程序向相關部門或負責人提出申請,暫時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
4.職責分工
4.1員工
依據實際需求提前提出請假申請,如實填寫請假事由、請假類型、預計請假時間等信息,并按照要求附上相關證明材料(如病假需附醫院診斷證明、婚假需附結婚證復印件等)。
在請假申請未獲批準前,應正常到崗工作;若遇特殊緊急情況無法提前申請,需在請假當天及時與直屬上級溝通并在事后補全請假手續。
獲批請假后,應妥善安排好工作交接事宜,向接手同事或團隊詳細說明工作進展、待辦任務、重要客戶及業務聯系人等信息,確保工作的連續性和準確性。
4.2直屬上級
收到員工請假申請后,應在規定時間內(一般為 [5] 個工作日)根據工作任務安排、團隊人力狀況及員工請假事由的合理性進行審核評估,決定是否批準請假申請。
若批準請假,需明確告知員工工作交接要求,并協調安排好工作接替人員或臨時工作調整方案;若不批準請假,應向員工詳細說明拒絕理由,與員工協商調整請假時間或尋找其他解決方案。
對于請假時間較長(一般超過 [5] 天)或涉及重要崗位、關鍵項目的員工請假申請,在批準后需及時向上級領導或相關部門報備。
4.3部門負責人
對于部分超出直屬上級審批權限(如請假天數超過 [5] 天)的請假申請,進行二次審核與審批,從部門整體工作規劃、業務目標達成等多方面綜合考量請假對部門工作的影響程度,做出批準或拒絕的決定。
協助直屬上級解決因員工請假導致的部門內工作調配問題,如跨崗位調配人員、調整工作流程或任務分配等,確保部門工作的高效運行。
定期(如每月或每季度)對本部門員工請假情況進行統計分析,查看請假頻率、請假類型分布等數據,對于請假異常情況(如頻繁請事假、某一時間段內請假人數過多等)進行深入調查了解,及時發現并解決部門管理或員工關懷方面可能存在的問題。
4.4人力資源部門
制定并完善請假制度與流程規范,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企業發展戰略及實際運營情況適時調整優化,確保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與有效性。
為員工提供請假政策咨詢服務,解答員工關于請假類型、請假時長、請假待遇、申請流程等方面的疑問,幫助員工正確理解并遵守請假制度。
對員工提交的請假申請進行形式審查,檢查申請是否符合格式要求、信息是否完整、證明材料是否齊全等,對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請及時反饋給員工要求其補充或修正。
對各部門員工請假數據進行匯總統計與分析,從企業層面掌握員工請假整體情況,如各部門請假率對比、不同崗位請假頻率差異、請假原因分布等,為企業人力資源規劃、考勤管理、績效管理等工作提供數據支持與決策依據。
依據請假制度規定,核算員工請假期間的薪酬福利(如病假工資、年假工資等),確保工資計算準確無誤,并在工資發放環節進行相應處理。
4.5高層領導(如有必要)
對于請假時間超長(如超過 [5] 天)、涉及企業核心業務或關鍵崗位且部門負責人難以決策的請假申請,進行最終審批與決策,從企業整體戰略布局、業務運營穩定性等宏觀角度權衡請假的利弊影響,做出謹慎決定。
關注企業整體請假情況趨勢,對請假管理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與要求,推動企業請假制度的有效執行與持續優化,保障企業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與高效利用。
5.流程步驟
5.1請假申請
員工根據自身需求提前 [5] 天(病假、突發緊急事假除外)填寫紙質或電子《請假申請表》,申請表需詳細注明員工姓名、工號、所在部門、崗位、請假類型(如病假、事假、年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喪假等)、請假事由、預計請假起止時間(精確到年月日及時分)。
根據請假類型不同,附上相應的證明材料:
病假:需提供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開具的病假診斷證明、病歷、檢查報告等原件或復印件(具體要求依企業規定),如為長期病假還需定期提交病情復查報告。
婚假:附上結婚證復印件,且請假時間需在結婚證登記日期后的 [X] 個月內(企業可自行設定時間范圍)。
產假 / 陪產假:提供準生證、出生證明等相關生育證明材料復印件,產假申請需在預產期前 [X] 周左右提交(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調整)。
喪假:提供親屬死亡證明(如戶口本注銷頁、醫院死亡通知書、殯儀館火化證明等)復印件及與逝者關系證明(如戶口本親屬關系頁)。
將填寫完整并附上證明材料的《請假申請表》提交給直屬上級,提交方式可根據企業規定選擇當面遞交、企業內部辦公系統提交或電子郵件發送等,但需確保上級能夠及時收到申請并確認接收狀態。
5.2審核與審批
直屬上級收到員工請假申請后,在 [1] 個工作日內進行初步審核:
確認請假申請表信息填寫完整、準確,證明材料齊全且符合要求。
評估員工請假事由的合理性與真實性,結合當前工作任務安排、團隊人員配置及工作進度等因素,判斷請假對工作的影響程度。
若請假時間在直屬上級審批權限范圍內(一般為 [3] 天以內)且對工作影響較小,直屬上級可直接批準請假申請,并在申請表上簽署批準意見、注明批準日期及工作交接安排;若請假時間較長或對工作有較大影響,直屬上級可先與員工溝通協商調整請假時間或工作安排,若協商無果,則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后提交給部門負責人進行二次審批。
部門負責人收到直屬上級提交的需二次審批的請假申請后,在 [1] 個工作日內進行再次審核:
從部門整體業務運作角度出發,綜合考慮部門工作目標、項目進度、團隊協作等多方面因素,進一步評估請假對部門工作的影響及應對措施的可行性。
若請假申請符合部門整體利益且有合理的工作安排保障,部門負責人可批準請假,并在申請表上簽署批準意見、注明批準日期;若認為請假可能會對部門工作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且無法通過內部調整解決,部門負責人可拒絕請假申請,并詳細說明拒絕理由,將申請表退回直屬上級,由直屬上級轉告員工。
對于請假時間超過部門負責人審批權限(如超過 [5] 天)的請假申請,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提交給高層領導(如分管副總、總經理等)進行最終審批,高層領導在收到申請后的 [1] 個工作日內,依據企業戰略規劃、業務運營狀況、人力資源儲備等宏觀因素進行決策,批準或拒絕請假申請,并簽署相應意見。
5.3工作交接
員工在請假申請獲批后,應立即著手進行工作交接。與直屬上級共同確定工作交接對象(一般為同崗位同事或熟悉相關業務的其他人員),交接對象應在接到通知后的 [1] 個工作日內與請假員工取得聯系,共同制定工作交接計劃,明確交接內容、時間安排及交接方式。
請假員工需將手頭工作的詳細情況向交接對象進行全面交底,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任務清單、項目進展情況、重要客戶及業務聯系人信息、未完成的工作事項及預期完成時間、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重點問題及風險點、相關文件資料及數據存儲位置等,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導與培訓,確保交接對象能夠順利接手工作。
工作交接過程需形成書面記錄,由請假員工與交接對象共同填寫《工作交接清單》,清單應詳細記錄交接的各項內容、交接時間、交接雙方簽字確認等信息,《工作交接清單》一式兩份,請假員工與交接對象各執一份,并提交一份給直屬上級備案。
5.4請假備案與通知
直屬上級在員工請假申請審批完成且工作交接完畢后,將《請假申請表》及《工作交接清單》提交給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備案,人力資源部門對相關文件進行審核存檔,同時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中記錄員工請假信息,包括請假類型、起止時間、審批情況等,以便進行考勤統計與薪酬核算。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請假信息,及時通知相關部門或人員,如財務部門(以便核算工資)、行政部門(如涉及辦公用品及設備管理)、保安部門(如涉及門禁權限調整)等,確保企業各部門能夠及時知曉員工請假情況,協同做好相應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5.5銷假與返崗
員工請假期滿后,應在返崗當天及時辦理銷假手續。到直屬上級處提交銷假申請(可采用口頭或書面形式),直屬上級確認員工返崗后,在《請假申請表》上注明銷假時間,并將相關信息反饋給人力資源部門。
人力資源部門收到銷假信息后,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中更新員工考勤記錄,恢復員工正常工作狀態的相關權限設置(如門禁、系統賬號等),并對員工請假期間的薪酬福利進行最終核算與處理,確保工資發放準確無誤。
6.監督與反饋
企業內部審計部門或監督小組定期對請假流程進行檢查與監督,確保各部門及員工嚴格按照流程規范執行請假手續,審核與審批過程公正、透明,無違規操作或人情審批現象。檢查內容包括請假申請表填寫的規范性、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與完整性、審批時間是否符合要求、工作交接是否到位等方面,對于發現的問題及時要求相關部門或人員進行整改,并對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人力資源部門建立請假流程反饋機制,定期收集員工、直屬上級、部門負責人等各方對請假流程的意見與建議,通過問卷調查、面談、座談會等方式,了解請假流程中存在的不便之處、制度漏洞或執行難點,根據反饋信息及時對請假流程規范進行優化與完善,提高請假流程的便捷性與有效性,提升員工滿意度。
7.附則
本標準由企業人力資源部門負責解釋與修訂。
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實施。
[企業名稱]廊坊市新華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發布日期]2024年3月
本文來源:http://www.3ups.cn/qingjialiucheng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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